无论从他的广告个案,还是从他的论著里,都分明可以感受到其理性的光芒、智慧的火花。“作为世界十大广告公司之一奥美广告公司创始人,大卫·奥格威是现代广告业的大师级传奇人物,他开启了现代广告业的新纪元,创造出一种崭新的广告文化。他的作品以创意著称,但最重要的是他坚持它们必须有助于销售。
此书中传达出来的核心思想,也正是如此。广告的目的是销售,广告的内容重于形式这次我就针对这一观点展开思考奥格威广告的创作思想
奥格威关于广告创作的论述都渗透着对广告的深刻的理性思考。“什么是好广告?”、“广告的目的是什么?”是奥格威广告创作思想的一个逻辑起点。
关于“什么是好广告?”,奥格威曾提及三种不同的观点:
1、“客户认可的广告就是好广告”;
2、“它不仅能影响群众争购它所宣传的产品,而且它能使群众和广告界都把它作为一件可亲可佩的杰作而长记不忘”;
3、“不吸引公众注意就把产品推销掉的作品。它应该把广告诉求对象的注意力引向产品。
奥格威的上述看法缘于他对“广告的目的是什么?”这问题的认识。奥格威认为:“广告的目的就是销售,否则便不是做广告。
由广告的目的出发,奥格威进一步指出“广告的内容比表现内容的方法更重要。”他认为:“真正决定消费者购买或不购买的是你的广告的内容,而不是它的形式。”因此,“最重要的工作是决定你怎样说明产品 你承诺写什么好处。“在奥格威看来产品是第一位的,“什么”比“怎么说”更重要。他进一步指出:”好的产品可以因诚实的广告而畅销。如果你认为产品并不好,那你就别费心为它做广告。”奥格威还奉劝切勿就产品说谎:“千万不要写那种连你也不愿你的家人看的广告。”他认为虚假的承诺必然遭到消费者的唾弃“消费者不是低能儿,他们是你的妻女。”应当指出的是,奥格威极力主张广告内容重于广告形式并非要偏废形式。实际上,奥格威同时提醒同行:没有上乘的创意,广告必遭失败
这让我想到了kiss 原则让,所谓 kiss,就是keepitsimple,stupid!意思是“简洁就好,傻瓜”。这是耐人寻味的,广告原来是要简而告之,简单明了,直指人心